在公司的快速發展新形勢下,2010年五公司健全和完善了處置各類矛盾糾紛民調機制,對及時有效地排查、調處、化解矛盾,為確保企業平穩健康和諧發展起到了積極促進作用。
多年來,五公司綜治民調小組在化解矛盾工作中,堅持以人為本,預防為主,調解為先,教育為主的原則,充分發揮黨、政、工、團職能作用,共同抓好落實矛盾糾紛調解工作,積極營造安定和諧企業氛圍,為企業發展奠定了良好基礎。今年年初,五公司完善了排查、調處、化解三項措施,真正做到“三早”(即:早發現、早報告、早處置)把矛盾及時解決在萌芽狀態。
一是針對一些特殊群體的矛盾和訴求,不回避,及時做好耐心、細致的疏導教育工作,防止激發沖突事件發生。綜合民調小組成員經常開展排查、摸底工作,互通情報,建立快速應對矛盾糾紛的調控、預防機制。由于制度健全,措施得力,今年上半年,有效處置二起矛盾糾紛,避免了民轉刑案件的發生。做到小事不出基層,矛盾不上交,沒有因為矛盾糾紛調解不力,而引發重大民轉刑案件和群體事件發生。
二是在抓民事調解工作過程中,經常利用會議、法制專欄、法律知識競賽對職工開展宣傳工作,增強職工法制觀念,形成了基層調解為主,依靠法律和政策,重在教育,積極做好矛盾雙方的穩定工作,有效避免處置不當而激化矛盾,最大限度把矛盾化解在基層,同時正確引導職工對矛盾的處理,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。
三是調解人員在處理化解矛盾過程中,積極架起溝通橋梁,廣泛了解矛盾事由,體察各方情緒,通過單獨談心,找根源,講法制,講家庭,講危害,用一言一行,一舉一動,表達對雙方的真情,積極為雙方解決存在的困難和問題,使矛盾雙方認識到,如果有積怨,將對雙方及企業穩定產生重大隱患,同時提高了他們對調解工作的認識,確保了職工和諧相處和分公司平穩發展。 (張 勤)